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韩梅代表:
(相关资料图)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增设电车充电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服务监管,严控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
为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定兴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纳入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县消安委名义制定出台了《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区管委会等部门帮扶指导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整合多部门力量,共同治理电动自行车从设计生产、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关于电动车识别系统安装,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计划先在一个小区进行试点安装,而后在其他小区进行推广安装。
二、加强规划设计,推进住宅社区充电桩建设
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定兴县按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目前已完成黄金台小区、御颐园小区、名仕嘉园小区、名仕华苑小区、中汇城市广场五个小区安装充电桩,共计16组174个接口,其余小区安装充电桩工作也在积极推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定兴县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各乡镇(城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集中宣传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视频或图片。同时依托已建成的充电桩设置宣传展板,提醒业主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放。
定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